山东高唐:环保督察责令企业停产整顿顶风而上夜间违法生产
来源:青年梦想-11-23
年8月上旬,第四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组建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全国八个省区开展督察进驻工作,实现对全国各省(区、市)督察全覆盖。被督查的八个省区,山东名列其中。
中央环保督察对一个地区是重大机遇,对于很多企业同样如此。通过督察,让环保不达标的企业整改、让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淘汰、让合法合规的企业生存,“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守法企业得到应有的尊重,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然而,有的企业并非按照环保的督察要求进行整改,反而在整改期间顶风而上,违法偷偷生产,给周围的群众生活带了严重的不良影响。近日,本报记者接到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经济开发区杜庄村村民反映,在他们村子附近的一家叫山东久久星新能源车辆科技有限公司夜间违法生产,噪音、废气扰民,群众意见非常大。
针对群众反映,11月17日傍晚,记者来到了高唐县经济开发区杜庄村。多名村民告诉记者,在这家公司西南角的喷漆车间一到晚上就排放废气,气味刺鼻;并且,最近几天晚上八九点钟开工生产,噪音非常大,一直到凌晨才结束,村民夜间休息都很困难。
厂区内灯火通明
晚8点左右,在村民的指引下,记者来到该公司西南角围墙外,老远就看见公司的生产车间灯火通明,百多米以外就闻到浓烈的油漆味,生产车间内不断传出尖锐刺耳的声音。村民反映这家公司夜间生产,噪音、废气扰民的现象是确实存在的。
夜间生产发出刺鼻气味和噪声
据公开资料显示,山东久久星新能源车辆科技有限公司是山东久久星轴承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大股东、法人代表叫刘发扬。该公司主打电动车品牌,是一家专门从事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占地平方米,设计生产能力可达年产10万台。另外,记者还了解到,这家公司在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山东期间,被村民举报,反映的就是夜间违法生产,噪音、废气扰民。高唐县环保局调查核实的情况显示,山东久久星新能源车辆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高唐县经济开发区时风路西首,是一家生产蓄电池电动观光车的企业。环评文件于年6月6日在聊城市环保局备案。
经过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询问该公司相关人员得知,该公司近期曾经进行过电动车的制造,存在夜间生产的行为。经现场查阅该公司的环评备案文件,要求该公司安全防护距离内的村庄搬迁完毕前不得生产。现场调查时,该公司防护距离内的村庄并未完成搬迁,对于该公司的违法行为,高唐县环保局已立案处理。因该公司未生产,不具备检测条件,故没有对其噪声及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下一步,将督促该公司切实落实停产措施,安全防护距离内村庄搬迁完成前,禁止生产。针对现场调查的情况,高唐县环保局对该公司未落实搬迁任务,擅自投入生产的行为作出停产整治、立案处罚的决定,责令其停止生产,罚款4万元。
夜间生产发出刺鼻气味和噪声
让记者难以理解的是,既然该企业处在停产整治、立案处罚期,为何还一直顶风而上违法生产,肆意污染环境,将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决定当成了耳旁风?
为了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记者在山东久久星新能源车辆科技有限公司见到该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刘发扬。
说明来意后,刘发扬直接回避记者的问题,一再强调交朋友可以不谈工作。然而,让记者赶到奇怪的是,刘经理不但不配合工作,还怂恿自己员工谎称报警威胁记者。高唐县开发区派出所值班民警到达该公司后,也没有询问便强行将记者带至派出所。
令人称奇的是,记者被带到派出所之后,负责处警的李姓警察对记者说久久星新能源公司是高唐县政府保护的企业,你们不要在高唐转了。并且连续说了三次,让记者感到非常震惊!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号)规定,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准入,禁止在0、1类区、严格限制在2类区建设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项目。山东久久星新能源车辆科技有限公司建在村庄附近,根本不符合规定,这家公司是怎么建设生产,又是怎么能通过环评备案的呢?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适用行政拘留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做好《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工作,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了《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办理尚不构成犯罪,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仍需要移送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案件。
对于该企业的违法行为,谁来负责?是政府监管不到位,还是执法机构不作为?还是故意纵容?有关职能部门对违法单位和个人应该严惩不贷。针对此事记者将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