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高唐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年4月27日,高唐县公安局通过工作发现,高唐县某汽修厂负责人董某某,在明知辽宁籍两名来高人员未向社区报备、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情况下,仍然违反防疫规定,接待、宴请并办理相关业务,致使高唐县发生输入性疫情,其行为已涉嫌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其立案侦查。
警方提示:当前,疫情防控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复杂,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众志成城才能尽快打赢这场攻坚战。请广大市民群众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故意隐瞒行程、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引发疫情传播或造成疫情传播严重危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