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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报聊城又一批药店被停业整顿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从高唐县市场监督管局获悉,近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对高唐县8家零售药店的暗查暗访结果,根据省药监局《进一步加强药店疫情防控、切实发挥药店“哨点”作用的紧急通知》和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要求,高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县疫情防控意识淡薄、措施落实不到位的4家药店,约谈企业负责人,依法依规责令停业整顿。

现将名单公布如下:高唐县祥瑞大药房有限公司、高唐县宏泰大药店有限公司、高唐县东瑞大药房有限公司、高唐县春天大药房有限公司。

望全县各药品零售单位引以为戒,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充分发挥药店“哨点”作用。

另外,高唐县祥瑞大药房有限公司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阿莫西林胶囊、高唐县宏泰大药店有限公司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罗红霉素胶囊,高唐县市场监督管局约谈两家企业负责人,对该单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对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望全县各药品零售单位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处方药销售制度。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个别药店存在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未发挥“哨点”作用等问题,为进一步落实省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对辖区内药店开展全覆盖检查,督促各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强化“四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和信息报告,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坚决守住疫情防控底线。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销售退热类、感冒类、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的实名登记和上报情况、进店顾客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查看购药者14日内重点地区旅居史、营业场所消毒通风以及工作人员各项防护措施落实等情况,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药店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从快处理。现场对疫情防控和销售“四类”药品执行不到位的2家药店责令停业整顿。同时,要求药品零售企业严把药品购进渠道,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保证药品来源合法,保证药品质量;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保障防控药品供应。

下一步,莘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药店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大执法督查力度,强化处方药销售管理,进一步强化药店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切实发挥药品零售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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