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高唐某市民在我的聊城APP留言:“高唐县仁恒颐景园三期物业费问题”,4月5日,应问题已获得相关部门回复。
网友留言原文:高唐县仁恒颐景园三期物业费,房子空置,只是进行了装修,国家法律规定物业费按照70%进行收取,也已经跟物业进行了报备,物业自己规定电费使用及水费使用一定数量后就全额收取。同时物业人员也上门进行了查看拍照,房子确实未入住使用,但是还要求全额缴纳物业费,物业规定如果未达到电费跟水费标准也要缴纳85%的物业费。同时,物业前期也未公布收取全额物业费标准,未告知业主缴纳全额物业费标准,物业只给业主告知已经在房管局进行备案,让自己去房管局查询,为什么不公开收费标准?不提前告知业主?为何空置房收85%的物业费?请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高唐县热线办理回复原文:高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经核实物业年2月5日工程及物业方上门对该住户上门核验,水已用9方,电已用字,其房子并非空置,且已装修完成,家具家店已安置完毕,因此不符合减免标准,且物业公司对于核验后确实完全空置的房屋已按国家标准60%收取(后附水、电表及来电人家中现场);关于来电人反映收取车库管理费的问题已给来电人解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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