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高唐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案件。
经查,高唐籍在济南务工人员崔某,于年4月28日下午7时许从济南疫情风险地区返回高唐家中,未按规定向社区报备。4月29日,经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核实,崔某为从济南疫情风险地区返高人员,按照规定及时对其采取集中隔离措施。崔某的行为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高唐县公安局人和派出所已经受理案件开展调查,将依据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警方提醒: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返乡前,一定要主动如实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进行报备,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返乡后,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如隐瞒不报、不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