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讯(记者孙岩)12月14日,“学前教育地方性法规暨治理能力”研讨会在山东女子学院召开。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一处科长李婷、山东省司法厅立法三处副处长王波、山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王春英等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陕西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研究》杂志社、《中国教育报》、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局、聊城市高唐县教育和体育局等单位及山东女子学院教育学院领导教师代表3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
记者了解到,本次研讨会旨在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有效推进《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实施,深度探讨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建设,全面提升学前教育治理能力。
山东女子学院校长盛国军出席研讨会并致辞,介绍了山东女子学院学前教育学科的发展情况,并希望能和与会专家学者共同探讨学前教育立法与治理面临的新问题、新思路,继续推进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正视当前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推动我省乃至全国学前教育事业在新起点上实现新发展。随后山东女子学院学前教育教研室主任王录平博士汇报了《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的起草背景、内容框架、创新之处以及关于推进立法落地的若干思考。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立法处、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的相关负责同志补充介绍了立法的相关情况。
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学者还对《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的理念、内容、创新之处给予了充分肯定。当前学前教育办学经费匮乏、“入园难”“入园贵”、社会力量办学缺乏规范等诸多现实问题,立法规制已成当务之急。在国家倡导推进学前教育立法的大背景下,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学前教育发展面临的现实困境,陆续着手制定学前教育地方条例、学前教育发展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就是根据我国最新政策法规、结合本省实际而制定的一部重要地方法规。最后,针对目前学前教育地方立法出现的诸多问题以及如何有效落实《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与会专家围绕一系列理论、现实和政策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同时也就如何从政府职责、跨学科研究等角度进一步推动学前教育地方性法规和治理能力进行了观点交流和碰撞,提出了一些思路、建议与举措。
记者从研讨会上获悉,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通过立法,引领、规范和保障我省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为我省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依据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多次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和修改完善,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将于年1月1日实施。山东女子学院专家团队负责起草并全程参与了《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研讨完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