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是我国的第五个扶贫日,也是第26个国际消除贫困日。为进一步做好法治扶贫工作,为贫困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根据市司法局统一部署,高唐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法治扶贫活动。
多形式开展扶贫领域法治宣传
继续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联合各级帮扶单位及法律顾问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以案释法”制度,通过各级各单位下乡普法宣传,提高贫困群众对各个领域法律的了解。通过法律赶大集、“法治文艺演出”等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活动,切实帮助解决贫困村贫困群众在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中的实际困难,了解贫困户的法律和平安需求,宣讲法律政策,开展法治教育,提高法治意识。
培育贫困村“法律明白人”
以村干部集体学法为载体,以党员、村干部、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和教育程度较高的村民为重点对象,加大“法律明白人”培养力度,确保贫困村每个自然村至少有一名“法律明白人”。以乡镇为单位,集中对村“两委”干部及“法律明白人”开展了法治培训轮训,提升了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防止因违法犯罪致贫现象。同时充分发挥群众信任、扎根乡土的优势,在农村干部群众中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好义务法治宣传员、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引导贫困群众提升法治素养,积极支持脱贫攻坚。
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作用,依托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把法律援助业务咨询和便民服务结合起来,坚持在日常工作中开展宣传活动。同时,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互联网+”工作,依托基层司法所干警、法律顾问搭建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