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年第2号年3月1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高唐县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P〔〕2号)批准征收我县土地4.公顷。现公告如下: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地块一:位于人和街道三里庄村、鱼丘湖街道祁寨村,人和路以北,东兴路以东,总面积4.公顷。涉及人和街道三里庄村、鱼丘湖街道祁寨村2个村土地。其中:人和街道三里庄村土地4.公顷(城镇住宅用地4.公顷),鱼丘湖街道祁寨村土地0.公顷(城镇住宅用地0.公顷)。该地块作为科教用地。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安置方案附后。三、交付土地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四、其他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同时可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查询。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聊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高唐县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P〔〕2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特此公告。联系人: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科联系-、高唐县人民政府年3月20日关于鱼丘湖街道祁寨村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高唐县人民政府决定,为城镇建设的需要,征收鱼丘湖街道祁寨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请高唐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本次征收鱼丘湖街道祁寨村土地位于鱼丘湖街道祁寨村,人和路以北。东兴路以东,征收土地总面积0.公顷,其中:城镇住宅用地0.公顷。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字〔〕号文件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建设用地位于第一级区片,补偿标准为6万元/亩;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4.万元。(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由于该宗地涉及居民住宅成片拆迁,县政府已制定成片拆迁方案,将于土地批准征收后统一进行拆迁补偿,本协议不包括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三、安置意见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征收土地涉及的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14.万元,由高唐县财政局拨付到鱼丘湖街道祁寨村,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分配方案。(二)社保安置:高唐县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3.万元,由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村委会制定村民入保方案,办理入保事宜。关于人和街道三里庄村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高唐县人民政府决定,为城镇建设的需要,征收人和街道三里庄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请高唐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本次征收人和街道三里庄村土地位于人和街道三里庄村,人和路以北。东兴路以东,征收土地总面积4.公顷,其中:城镇住宅用地4.公顷。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字〔〕号文件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建设用地位于第一级区片,补偿标准为6万元/亩;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万元。(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由于该宗地涉及居民住宅成片拆迁,县政府已制定成片拆迁方案,将于土地批准征收后统一进行拆迁补偿,本协议不包括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三、安置意见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征收土地涉及的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万元,由高唐县财政局拨付到人和街道三里庄村,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分配方案。(二)社保安置:高唐县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96.5万元,由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村委会制定村民入保方案,办理入保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