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高唐县发改局采纳审计建议,修订了《“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制度》,促进该局“三重一大”制度发挥实效。
年3月份至5月份,高唐县审计局对高唐县发改局局长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该单位存在重大经济决策事项及重大投资项目未经集体决议等问题,主要原因是“三重一大”决策执行的监督保障制度不健全,可操作性弱,执行度差,追责性不强。针对此项问题,高唐县审计局提出审计建议。
高唐县发改局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采纳审计建议,修订了《“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内容,明确各分管和业务科室对事项的执行情况负总责,要求将落实情况进行通报,随时接受党员干部监督。现在该局严格落实执行这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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