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博兴县
关于紧急寻找
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年3月11日下午,博兴县疾控中心接到滨城区协查信息,涉及两名新冠确诊病例在我县活动的信息,县疾控中心立即开展流调及相关工作。
现将两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在我县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病例一赵某某与其妻子驾驶大货车于3月9日凌晨2:00到达永鑫能源门外,然后二人在车上休息。
3月9日上午08:00隋某某在厂南门停车厂旁边超市复印材料,08:21在超市对面的餐车(文文炸串)买早饭,然后返回北门外的大车上进餐。
3月9日下午17:30赵某某、隋某某夫妻二人在厂北门休息室旁边的厨房做饭吃饭。
3月9日晚20:00赵某某开车进厂,隋某某在厂外等待。然后二人到厂北门休息室吃晚饭,晚上23:30赵某某在车上休息,隋某某在厂北门超市休息室休息,10日上午09:00隋某某离开休息室。
二人3月10日上午10:00左右在厂区卸车,于11:28驾车离开厂区前往滨州。
病例二于某某与其妻子任某某驾驶大货车于3月8日15:16到永鑫能源北门登记,然后在北门排队。
3月8日晚20:33二人在厂区门口老韩炖鹅店吃饭,然后回到车上睡觉。
3月9日卸货后于中午11:45在厂区门口秋英店吃饭,饭后离开厂区前往滨州。
目前,对已排查出的和以上两名病例接触的相关人员已按要求进行管控。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上述两名确诊病例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请立即拨打,由救护车(或做好防护自驾车)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博兴县委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年3月11日
博兴县各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一览表
经济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城东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
锦秋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
博昌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
湖滨疫情防控指挥部
店子疫情防控指挥部
兴福疫情防控指挥部
曹王疫情防控指挥部
陈户疫情防控指挥部
吕艺疫情防控指挥部
纯化疫情防控指挥部
庞家疫情防控指挥部
乔庄疫情防控指挥部
滨州市沾化区
关于寻找
次密切接触者及风险人群的通知
年3月8日23点48分至3月9日0时01分,两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途经滨州市沾化区泊头镇保安加油站加油。根据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现确定该加油站1名工作人员为密切接触者,目前已按要求落实隔离管控措施。
滨州市沾化区泊头镇保安加油站该密接人员可能存在传播风险时间段为:
3月8日23:48至3月9日7:30;
3月9日17:30至3月10日7:30;
3月10日17:30至3月11日7:30。
请该时间段到过滨州市沾化区泊头镇保安加油站人员,看到本通告后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做好信息登记,配合属地落实好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检查。就诊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并请主动告诉医生你可能与相关密接人员有过接触。如有瞒报、缓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提高免疫力,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
沾化区各镇街报备
富国街道:-
富源街道:-
下洼镇:-
古城镇:-
冯家镇:-
泊头镇:-
大高镇:-
黄升镇:-
滨海镇:-
下河乡:-
利国乡:-
滨州市沾化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
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年3月11日
滨州市无棣县
关于寻找次密接人员的紧急通告
年3月11日,无棣县疾控中心接到滨州市疾控中心系统推送的协查函:一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曾在3月7日到过无棣。目前该密接现已在外地按要求落实了集中隔离管控措施,经流调,其在棣主要活动轨迹为:
3月7日12:03至12:31时在西小王镇包馒艺安徽板面就餐。
看到本通告后请与该密接者有时空交集人员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做好信息登记,配合属地做好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检查。就诊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并请主动告诉医生你可能与相关密接人员有过接触。如有瞒报、缓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提高免疫力,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
滨州市无棣县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年3月11日
临沂市兰陵县
年3月10日,兰陵县接到信息报告,1名外地阳性检测人员的密切接触者曾在兰陵县活动。收到信息后,兰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根据疫情防控方案要求,第一时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该名密切接触者已在外地进行隔离观察,连续2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其在兰陵县的活动轨迹如下:
3月6日上午从外地自驾车于10:30左右进入兰陵县,进入兰陵后直接驾车到其亲戚家探望(卞庄街道朝阳社区),中午12:00-13:30期间在兰陵县县城糖妈妈水饺店(育才路南段)5号包厢就餐,13:30自驾车返回外地,自述在兰陵期间,除到过上述两地外,未到过其他地方。
请以上时间同一地点可能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市民,做好个人防护,立即联系所属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或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请广大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