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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高唐6万元每亩,城区这片土地将被征收

8月5日,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关于鱼丘湖街道一街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对拟征收鱼丘湖街道一街村集体土地的情况进行了公示说明。

资料图:高唐南湖

为城镇建设需要,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高唐县人民政府的决定拟征收鱼丘湖街道一街村的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高唐县财政局、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定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且已经报请高唐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

资料图:高唐泉林大酒店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资料

本次征收的土地位于鱼丘湖街道一街村,东兴路以西、时风路以北,征收土地面积0.公顷,即平方米,约合3.亩。其中:住宅用地0.公顷。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圆圈处仅作为地块位置参考,不代表实际拟征收面积,具体位置以公告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补要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字()号文件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建设用地位于第一级区片,补偿标准为6万元/亩;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8.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本次征地涉及居民住宅成片拆迁,按照高唐县人民政府制定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另行补偿,本方案不包括居民住宅拆迁补偿安置内容。

资料图:高唐县人民广场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18.万元,由高唐县财政局拨付到鱼丘湖街道一街村,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分配方案。

(二)社保安置:高唐县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4.万元,由高唐县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村委会制定村民入保方案,办理入保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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