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高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聚焦“我要开鱼塘”一件事,采取提早介入、并联办理、集中勘验的方式,为高唐县池丰锦鲤养殖有限公司一次性颁发了《取水许可证》、《水域滩涂养殖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三个证件,受到企业负责人的盛赞,这也是全省涉农领域首次实现“三证齐发”。
据悉,高唐县池丰锦鲤养殖有限公司位于高唐县鱼邱湖街道丁张村,占地2公顷,该公司成立时间早、起点高,已成为我县锦鲤养殖龙头企业,因经营规模扩大,在三十里铺镇“锦鲤文旅小镇”新租赁了2.65公顷土地。10月21日,公司负责人来到县行政审批局为该地块申请《水域滩涂养殖证》,涉农事务科工作人员在办理勘验公示时“问需于民”,了解到公司9月15日领取了取水许可批复文件,现已试运行一个月,可以办理取水验收;同时,公司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也已过期,需重新办理。于是,涉农事务科工作人员决定将这三个事项并联办理。
“我们学习借鉴我局工程建设科在工建改革领域实行‘三早工作法’及‘并联审批、综合验收’审批,最终实现“多证齐发”的先进经验,在“我要开鱼塘”一件事办理中,靠前指导,帮办代办,积极与县水利局、县畜牧水产事业中心加强对接,保持在线业务交流,三部门还对分别负责事项进行提前预审,提高业务办理效率,为此次‘三证齐发’奠定了基础。”高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涉农事务科负责人介绍到。11月4日,三部门共同到该公司开展集中勘验,勘验合格后,涉农事务科分管主任尹明美亲自将三个证件送到了公司负责人手上。
此次“三证齐发”,将原本承诺时限总共六个工作日的事项,压缩到“小时制”,总体时限压缩83.3%,大大提高了办证效率。下一步,高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继续在压缩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流程方面大胆革新,提升集成服务能力,确保“一件事”改革真真正正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张友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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