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天津12月18消息(记者褚夫晴)12月17日,记者从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召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获悉,三年来,该院共受理涉黑恶刑事案件22件,全部审结,共判处被告人人。
发布会现场(央广网发宝坻法院供图)
“这些案件中,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有通过贿选方式控制农村基层组织案,也有软暴力非法讨债案。通过依法严惩涉黑恶犯罪,社会空气得到了净化,营商环境根本好转。”会上,宝坻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敬超介绍说。
在涉黑恶案件审理中,宝坻法院“打财断血”,摧毁黑恶势力存在的经济基础。对1名被告人判处没收全部财产,名被告人判处罚金,总额达.95万元。加大涉黑恶财产刑执行力度,共受理件,执结件,执行到位金额.39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达到87%,位居全市法院第一名。
同时,该院把司法建议作为正本清源的重要抓手,针对李某某等人“软暴力”非法讨债案件,向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政府发出的司法建议,入选“天津市十大优秀司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