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7月27日上午,于欢家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聊城市高唐县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该案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分别为: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于西明(于欢父亲)、于家乐(于欢姐姐)、苏银霞(于欢母亲)、山东赛雅服饰有限公司(与于欢家所在的山东源大有借贷往来)、张振永、程笑、樊正安。检方指控上述被告单位及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余万元。其中,于欢家人及公司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余万元。
年4月14日,由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10多人催债队伍多次骚扰女企业家苏银霞的工厂,辱骂、殴打苏银霞。苏银霞的儿子于欢目睹其母受辱,从工厂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到一把水果刀乱捅,致使杜志浩等四名催债人员被捅伤。其中,杜志浩因未及时就医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另外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原告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人和被告人于欢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年3月24日立案受理。
随着于欢案的发酵,聊城冠县吴学占等涉黑团伙随后被查。年5月26日,山东聊城市公安局发布官方消息称,聊城市公安机关已打掉吴学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与此同时,聊城市公安局还通报了苏银霞、于家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相关情况,通报称,“根据群众举报,公安机关成功破获苏银霞、于家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查,该案涉案金额高达余万元,涉及投资群众50余人。”
年6月23日,山东高院对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案二审公开宣判,认定于欢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将原审法院判处的无期徒刑,改判为有期徒刑五年,这一社会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