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聊发〔〕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补充意见的通知》(聊办发〔〕1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引进范围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根据教研厅函〔〕1号文件规定,自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热爱教育事业,德行良好;
5.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本人提交报名信息前取得;专业课教师岗位,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报名,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受疫情影响,对优秀人才引进中各类应聘人员相关证件取得时间,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发布的最新要求执行;
6.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硕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2)因违纪违法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报名、招聘单位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
报名时间:年4月21日9:00—年4月28日24:00
(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报名邮箱:gtzjzx
lc.shandong.cn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年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
2.提交个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不小于20kb);
3.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PDF格式);
4.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专科等学习阶段相关材料(毕业证、学位证等)扫描件,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位认证报告。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报专业课教师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提交容缺报名个人承诺书(见附件6)(PDF格式);
6.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交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见附件4),如在省外落实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交省外社保证明扫描件(PDF格式);
7.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和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3)(PDF格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签约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或失业证);
8.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公告》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PDF格式);
9.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书等;
10.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PDF格式);
考生提交的电子版扫描件,须保证清晰,并将报名所需资料打包压缩后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gtzjzx
lc.shandong.cn。邮件和附件命名格式均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姓名+岗位+手机号码”。报名成功后,应聘人员需进行电话确认(联系-)
(二)网上初审
《年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发布后和报名期间,学校按照即报即审的原则,安排专人负责接听咨询电话和资格初审工作。对初审通过者,邮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进行现场审查。对不具备报考条件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并取消其资格;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学校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确保审核公正、公平,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学校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现场审查
审查时间:年4月22日9:00—4月29日17:00(节假日不休息)
审查地点: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山东省高唐县时风东路号)砺学厅(进学校南门左拐路西)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向招聘学校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5张(要求:须与邮箱报名照片同一底版,背胶相纸,正面下缘打印标注姓名)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年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2.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交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3.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位认证报告(资格审查时未发放学历毕业证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报到证(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6.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和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签约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或失业证);
7.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公告》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如教师资格证书等;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报专业课教师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提交容缺报名个人承诺书(附件6);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10.现场资格审查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办理,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见附件6);
11.需提供的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材料。
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须提前将以上各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并将需要留存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整理装档案袋,照片用曲别针别在材料左上角。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将取消、核减的招聘岗位计划调剂到报考比例高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请报名人员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