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高唐县不文明养犬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现就全县学校、幼儿园文明养犬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唐县不文明养犬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以“依法文明养犬,共创文明城市”为目标,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聊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职责分工对市民养犬行为教育劝阻、依法规范、严厉整治,全面开展犬只挂牌登记和重点管理区内清理大型犬、烈性犬工作,强化规范管理,推动宣传、领导、责任和措施四到位,将养犬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有效解决“遛犬不拴绳”、“犬粪不清理”等突出问题,最大限度降低犬只扰民和伤人案(事)件的发生。
二、任务目标
养犬管理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养犬管理服务规范有序,养犬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止,全社会文明养犬意识普遍提高,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努力实现以下具体目标:
(一)“四个百分百”。即养犬入户宣传率%,免疫犬只建档率%,养犬登记办证率%,发现流浪犬的收容率%。
(二)“三个没有”。即重点管理区没有禁养的大型犬、烈性犬;一般管理区没有不拴养或圈养的大型犬、烈性犬;国家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体育场馆等室内公共场所,候车厅及除出租车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城市广场、城市公园的集中健身区、休闲娱乐区没有违法遛犬现象。
(三)“两个基本解决”。即遛犬不拴绳问题基本解决,犬随地便溺破坏环境卫生问题基本解决。
(四)“一个明显减少”。即犬伤人、犬扰民等问题明显减少。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时间:从4月1日起至7月10日,每周开展一次集中整治,时间早6时至8时,晚19时至22时。
(二)重点区域和部位:重点管理所有居民小区、主次街道两侧人行道等公共区域;重点清理广场、公园、农贸市场及周边等重点部位;重点清理市民反映的长期犬只早晚聚集部位。
(三)重点问题:1、携大户外活动不束大链(绳)问题;2.携犬外出不即时清除犬粪、违规进入公共场所等行为;3、养犬不登记行为;4、饲养禁养犬、大型犬问题;5、流浪、无主犬捕捉收容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各学校、幼儿园校园内不允许养犬、遛犬。
(二)全体教职工要积极响应上级号召,不违反文明养犬规定。
(三)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宣传《聊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带头落实各项文明养犬措施。
(四)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对家长进行全覆盖宣传。
五、工作要求
各学校、幼儿园要提高文明养犬的认识,要通过校会、班会、旗下讲话、板报、宣传栏等方式,教育学生,影响家长。全体教职工要积极响应上级号召,以身作则,大力宣传《聊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严格落实《高唐县不文明养犬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本通知要求,促进全社会文明养犬。
高唐县教育和体育局年4月14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