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暖暖的阳光照在梧桐树上;屋内,一场亲切的交流会正在进行。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腊月二十七下午,一场吸引青年人才返乡就业创业的“播种”会议——高唐县返乡大学生新春座谈会,在高唐县人才之家进行。23名返乡实践大学生参加了会议。
高唐县返乡大学生新春座谈会。
本次活动由高唐县委组织部和团县委共同组织,旨在听取年轻人的建议,为县域发展储备人才力量。会上,高唐县人才办主任杜海向大学生群体宣读了高唐县青年人才相关政策,并在生活补贴、住房租赁(购买)政策、高唐籍在外人才回调政策、创业扶持、服务保障五个方面对其进行了深入解读。
杜海解读说,高唐县企业全职新引进的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5年内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每月分别发放元、元生活补贴。补贴不超过3年。在高唐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新引进的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地缴纳养老保险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对于高唐籍在外人才回调政策,杜海解释说,针对高唐籍在县外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在岗人员,高唐籍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在县外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籍贯非高唐但目前在高唐工作且已在高唐落户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在县外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在符合年龄、学历、身份、从业资格等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按照有编制(备案)空额原则、同层次对口安置原则、就近相近安置原则、任职回避原则、服从组织调整原则,由个人提出申请,经过资格初审、档案审核和组织考察等程序,可以办理调动手续,调入高唐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高唐县也鼓励青年人才创业,提供创业金融支持、在校生“试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青年人才创业场地。“试创业”是指正在进行创业(有创业策划书、经营场所)但尚未取得营业执照或领取营业执照12个月以内的创业实体。在校大学生在高唐辖区内“试创业”且为创业实体主要负责人的,给予一定数额的“试创业”奖补资金。一次性给予未领取营业执照的“试创业”实体元的奖补资金。已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吸纳3人及以上(不含本人)就业的“试创业”实体,一次性给予元的奖补资金。“试创业”奖补资金不得重复享受。
此外,高唐县深化聊城市“人才新政35条”,对标先进地市区,结合现实政策,正在起草相关措施。为更好发挥政策的激励作用,并解决对企业情况掌握不透、对各部门业务不熟悉、对现实问题掌握不全面等限制,县人才办专门进行了前期调研,多次与县人社局等部门单位结合各自业务提出符合高唐实际的政策条目,并进行补充完善。
杜海带领返乡大学生参观高唐县人才之家。
温馨舒适的高唐县人才公寓。
会议结束后,县人才办主任杜海还带领大家参观了高唐县人才之家。记者在现场看到,这里设有普通公寓房间47套,设有读书区、公共休闲活动区、公共餐厅、会议室等公共设施;室内配置了电视、空调、洗衣机、热水器等配套设施,达到“拎包入住”的标准。
“这座人才公寓内设青年驿站。来高唐求职创业的青年人才可短暂免费住宿,不用到酒店再花钱了。创建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我们正在努力地往前走。”高唐团县委书记刘恒说。
记者获悉,目前,高唐县成功申报山东省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的试点县,对青年友好政策的出台为建设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大众报业·农村大众记者刘真真通讯员杨立元